收拾行李那天,我拉开衣柜最底层抽屉,翻出那件压了三年的墨绿衬衫。袖口还留着去年家长会时蹭上的粉笔灰印子。
孩子站在门口,拖着行李箱,轮子卡在门槛缝里。他没回头,只把宿舍钥匙扔进我手心,金属凉得像一小块冰。
高铁启动时,丈夫掏出橘子,指甲掐进果皮,汁水溅到衬衫领口。我递纸巾,他接过去,手指蹭过我指尖——这动作我们十年没做过。
第三天傍晚,在青石巷口的小酒馆,他突然说:‘你记得吗?他三岁发烧,咱俩轮流抱他去医院,你站楼梯口哭,我没敢扶。’我点头,酒杯沿抵着下唇,没说话。窗外灯笼亮起来,光晕在酱鸭腿油亮的表皮上轻轻晃。

第五夜民宿停电,我们摸黑找蜡烛。他打翻半罐蜂蜜,黏稠的金黄淌在木桌上,像一道迟到了二十年的道歉。我蹲下去擦,他蹲下来,手肘碰我手肘,谁也没缩。
返程前一晚,我翻他手机相册,发现他偷偷拍了七张我的侧脸:煮面时垂落的发梢、等红灯时搭在膝上的手、睡着后微微张开的嘴。最后一张是清晨,我背对他蜷在被子里,他镜头虚焦,只留下枕上一缕乱发的轮廓。
回程高铁上,他靠窗睡着了,呼吸匀长。我悄悄把耳机分他一只,里面正放着孩子上周发来的语音——他弹错三个音的《致爱丽丝》。我把音量调小,又调小,直到只剩心跳声混着车轮碾过铁轨的节奏,一下,又一下。








